小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成果数据经国家专班审查已通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现将小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一、整合优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整合优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小金县有四川四姑娘山国家级地质公园、四川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川宅垄猕猴自然保护区、四川夹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金部分)、四川梦笔山森林公园共计6个自然保护地参与整合优化。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1. 四川四姑娘山国家地质公园
根据川林自函〔2020〕193 号文件规定,小金县拟将四川四姑娘山国家地质公园整体归并四川小金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不再保留四川四姑娘山国家地质公园。
2.四川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文件规定,将四川小金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独立开来,将保护价值较高的原四姑娘山自然保护区局部核心区、缓冲区保留为自然保护区区域,将旅游功能突出区域,四姑娘山双桥沟、四姑娘山长坪沟、巴朗山及四姑娘山镇、达维镇滴水村(除集镇建成调出区域)区域保留为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将四姑娘山镇集镇建成区调出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调出面积为517.58公顷。
3.四川宅垄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宅垄猕猴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将村庄、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等共计调出地块102处,面积共计1175.49公顷。
4.四川夹金山国家森林公园
夹金山森林公园内的夹金村、永久基本农田、成片人工集体商品林等保护价值低的区域调出森林公园范围,共计调出地块104处,面积共计177.38公顷。
5.四川省梦笔山省级森林公园
四川省梦笔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内因村庄、人工商品林、集镇及矿业权等原因共计调出地块253处,面积共计4735.22公顷,
小金县整合优化后境内保留自然保护地5个,总面积252401.95公顷,小金县国土面积558200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本县陆域国土面积的45.22%。
小金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表
|
名称 |
类型 |
级别 |
整合优化后面积 |
面积占比 |
|
四川小金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保护区 |
国家级 |
30235.9299 |
11.98% |
|
四川宅垄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 |
保护区 |
省级 |
11992.61 |
4.75% |
|
四川夹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金部分) |
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22949.53 |
9.09% |
|
四川省梦笔山省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省级 |
158062.81 |
62.62% |
|
四姑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风景名胜区 |
国家级 |
29170.2664 |
11.56% |
为体现整合优化工作的公开、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共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邮寄地址: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街9号小金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37-278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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