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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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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中小微企业集聚园区步伐,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行入驻企业租金周期减免。按照5年1个周期轮回,分年度减免入驻企业租金,即:入驻第1年租金全免,第2年减免租金50%,第3-4年入驻企业全部缴纳租金,第5年减免租金50%。租赁厂房但未投产运行的入驻企业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租金减免政策经实地核实企业投产情况后及时给予兑现。(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实行入驻企业装修补贴。对入驻企业装修产生的费用一次性补贴10万元。装修标准需达到现代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对厂房进行简装修的不享受装修补贴。装修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经实地核实装修情况后及时给予兑现。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三、降低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入驻企业前5年产生的水费和电费,每年按照水电费总额的20%进行补贴,水电费补贴由县级财政承担。由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与网络运营商协调洽谈集团用户、民生保障等支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网络费用。(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网小金县供电公司)

四、给予入驻企业贷款贴息。对园区内企业前5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1000万以下企业贷款(正常计息),县财政给予0.5%的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内各金融机构)

五、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发挥1000万元县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作用,优先考虑园区内符合条件企业所申报项目。发挥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分险基金作用,分险贷款申请优先考虑园区内企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内各金融机构)

六、成立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分别从县经信局、县科农畜水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抽调熟悉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组建园区管委会,负责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园区内,实行常态上班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七、实行入驻手续包办制度。凡在小金县注册,合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符合小金县4+N生态工业体系产业政策、符合物流园区产业导向,符合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工贸企业均可申请入驻凡入驻企业需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环评等相关手续的由园区管委会全程包办,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尽早投产。(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

八、实行税务专员服务制度。严格落实税收有关优惠政策,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人指导和帮助入驻企业办理纳税申报、税收减免等手续。(责任单位:小金税务局

九、设立园区公交站点。根据园区企业上下班时间,设立园区公交站点,开通园区公交线路,解决园区入驻企业人员上下班交通难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十、提供垃圾清运服务。落实专人专车负责园区垃圾清运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处理生产生活垃圾,确保园区环境清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完善园区食宿配套设施。在园区内配套建设企业员工食堂、宿舍,并根据园区企业需求,采取租赁或招运营商等方式为企业员工提供食宿服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政策同样适用于已入驻企业,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1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件:769130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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