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激发全县五金建材家居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降低入驻市场主体租金成本。按“免一减二”的方式给予入驻市场主体店铺租金补贴。入驻第1年按照实缴租金的100%进行补贴,第2-3年按照入驻主体实缴租金的50%进行补贴。租金补贴由运营企业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二、降低入驻市场主体装修成本。对入驻市场主体首次装修产生的费用按照店铺面积进行一次性补贴。对店铺进行简装修的每个平方米补贴20元,对店铺进行精装修的每个平方米补贴100元。装修补贴由县级财政承担,经实地核实后及时兑现。(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三、降低入驻市场主体搬迁成本。按店铺面积给予入驻的市场主体一次性搬迁补助。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助,51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不含)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1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10000元一次补助。搬迁补助由县级财政承担,经实地核实入驻情况后及时兑现。(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四、降低入驻市场主体水电成本。对入驻市场主体前12个月产生的水费和电费按照总额的50%方式进行补贴,水电费补贴部分由运营企业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五、降低入驻市场主体网络费用。由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与网络运营商协调洽谈集团用户、民生保障等支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网络费用。(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六、鼓励市场主体带头入驻。对在小金县注册,带头入园的前30户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第1-10户入驻的市场主体每户奖励20000元,第11-20户每户奖励10000元,第21-30户每户奖励5000元。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和运营企业各承担50%,经实地核实确认正式营业后及时兑现。(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七、给予入驻主体贷款贴息。对入驻园区的市场主体前3年内产生的1000万以下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正常计息),县财政给予0.5%的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八、提供代办包办服务。凡需办理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开户许可等基本手续,可委托园区运营企业专人代办包办。(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九、优化准入准营环境。凡在小金县注册,合法合规经营,符合园区经营业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入驻。入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经营地址的,可直接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变更登记、延续原成立日期和字号等;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小金税务局)
十、强化政务服务。凡需办理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按照“集中会审、资料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理、一次办结、统一送达”的方式,实施“绿色通道”和“一站式”审批服务。凡需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由行政审批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协助办理并跟踪办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小金税务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1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件:769130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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