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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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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街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提请街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拔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合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街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防震减实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防震减灾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救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单位和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县应急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街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二)应急救灾股。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减灾协调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实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编制综合应急救灾减灾预案和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预案演练工作。承担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推进应急指挥平合对接工作。承担应急值守值班和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推进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物资保障和统计股。承担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实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实害救助工作。协助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承担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协助分配中央、省、州下拔救灾款物,配合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

(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县本级承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办上级交办的综合应急违法行为的案件和乡(镇)人民政府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部署、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其他专项执法工作等。

(五)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防震减灾事务中心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学习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负责办公室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要公文的催办查办;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七)防震减灾事务中心监测震灾防御股。负责地震速报和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开展震情跟踪并核实上报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监测、检查、指导和协调;负责无线电台管理;负责微震仪、地下水位仪器监测管理;负责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地震谣传;负责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震害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拟定我县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我县重点项目和城乡建设的烈度区划、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街33号

四、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81926

六、负责人:匡海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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