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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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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辖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5.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指挥、侦破、处理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骚乱,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承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责任;承担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责任;负责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责任,参与查处重大交通事故。

8.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承担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的管理责任。

9.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12.承担管理全县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养委员会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和公安系统业务经费、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

14.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5.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6.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7.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刑事、行政案件。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小金县公安局有内设机构14个、派出机构22公安分局1

三、办公地址

小金县美兴镇西大街18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837-2782347

六、负责人

赵亚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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