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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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的现实需要。2020年2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并指出“制定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

二、起草依据

主要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坝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动此项工作,县教育局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小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并书面征求了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建局等20个责任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以及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精简提炼,修改完善了《小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报送县政府审核。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督导评估对象、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评估内容与标准、工作步骤及程序、督导评估原则、工作要求等。

总体目标指出:到2024年,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等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标准,实现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省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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