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县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州预案修编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结合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县应急局起草了《预案》草稿。此次《预案》编制主要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5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阿坝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小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完成。
二、起草过程和意义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6月我局代拟了《小金县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并于6月30日下发18个乡镇、35个县级部门征求意见建议,6月30日至7月7日期间共收到中共小金县纪委、小金县民政局等2个部门有反馈意见,其他各乡镇及剩余所有单位均反馈无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按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7月7日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对应急预案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县安委会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订,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全县救灾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方案内容
《方案》从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等10个方面组成,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一是调整优化组织指挥体系。《预案》明确县应急委员会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应急委日常工作。对照机构改革后县有关部门的职责变化,强化了县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救助的工作要求;二是建立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运作模式。加强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三是细化完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四是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了县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优化了物资装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传教育等各项保障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举措,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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