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4修订)》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为应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于2021年5月修订了《小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12月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阿坝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第二次修订)》,州应急预案作了调整和细化,为与州应急预案对应内容保持衔接,2022年10月,县森防指办对小金县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小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完成了意见征集修改,但未审定。2023年12月,州森防指办转发了省森防指办《关于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故对《小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再次修订,并于2023年12月25日印发《小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于2024年1月5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小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送审稿)》。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阿坝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第二次修订)》《小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小金县委办公室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的通知》等,修订本预案。
三、具体内容
全预案共10个部分,包括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附件等。下面就预案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
(一)总则。与原预案保持一致,在总则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作为指导思想。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工作原则。
(二)主要任务。与原预案保持一致,对转移安置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组织指挥体系。一是明确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下设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林草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公安副县长及应急、林草、经信局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担任).二是将“指挥原则"更改为“扑救指挥”,进一步明确“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相关规定。明确了跨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共同的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跨县(市)、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预判为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由县、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提请省森林草原防灭指挥机,构指挥。明确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明确了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明确了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三是明确了专家组组成,由应急、林草、气象、公安、交通、卫生健康、通讯企业、森林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处置力量。结合《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常态化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增“力量驻配”,明确地方专业扑火队要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目标的常规驻训、分片驻防,在重点时段及高火险期强化队伍带装巡护、靠前驻防。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一是明确预警发布依据,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预警及发布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预警发布及响应。二是明确预警发布流程,在防火期内,由气象部门制作发布未来三天《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林草部门组织应急、气象等部门会商发布未来三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应急、林草和气象等部门会商制作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三是明确预警响应,将全县18个乡镇划分为中火险乡镇(美兴镇、崇德乡、沙龙乡)、高火险乡镇(15个),按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明确预警响应措施。
(六)应急响应。一是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小火打早打了的指导意见》规定,明确了小火定义及处置办法。二是为实现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对应急响应各等级启动条件进行了调整,其中,将IV级响应启动条件“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缩短为“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将II级响应启动条件“12小时尚未得到有放控制”修改为“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将IV级响应启动条件“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缩短为“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I将I级响应启动条件“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修改为“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将I级响应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草原火灾”修改为“过火面积超过500公顷的草原火灾”、“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修改为“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将I级响应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5000公顷的草原火灾"修改为“过火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草原火灾”。
(七)综合保障。新增“交通保障”,明确县交通、交警等部门提供交通保障服务职能职责。新增“保险保障”,明确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单位和公民投保商业保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抢险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投保相关保险产品。
(八)后期处置。一是新增“征用补偿”,明确州、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依法给予补助或补偿。二是新增“防范次生灾害”,明确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
(九)附则。新增“绩效考核”、“有奖举报”、“鼓励捐赠”内容。
(十)附件。再次明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推动的有效性,将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设置由林草局、经信局局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明确“县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新增“小金县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划分情况表”;新增“小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分片驻防统计表”;新增“小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航空取水点、停机坪、消防取水点分布情况统计表”;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组织指挥流程图的通知》(川森防指办函[2021]5号),新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流程图”、“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指挥流程图”、“现场指挥员灭火指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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