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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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面临一些挑战,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能够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阿坝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阿坝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

三、起草过程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广泛收集其他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对办法内容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确保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形成《关于审定<小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的请示》(小应急〔2025〕50号),报请县政府研究审定。

四、方案主要内容

《小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共5章21条,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奖励原则等。举报奖励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2.奖励范围和标准:详细规定了举报奖励的范围,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等情形。明确了奖励金额的计算方式,对举报除瞒报、谎报事故外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计算,最低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2000元;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000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000元;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同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举报,其举报奖励金额上浮2%,最高不超过15000元。

3.举报方式和受理: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网络专项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举报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4.奖励程序:明确了举报奖励的办理流程,包括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奖励认定、奖金发放等环节。

5.监督管理:规定了相关部门在举报奖励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加强对举报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附则:对办法中的相关术语进行解释说明,明确办法的施行日期以及解释权归属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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