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金县户外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目的
为高标准建设户外小金,整治户外领域发展乱象,推进小金户外长期安全、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山地户外运动服务和消费需求,激发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和关联产业的发展潜力与活力。我局起草了《小金县户外运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412号令)《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四川省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阿坝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小金户外发展实际,反复邀请省、州体育部门、户外专家进行审核后、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稿通过小金县政务网站、下发各乡镇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县级相关部门、18个乡镇、行业协会、社会人士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小金县户外运动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管理办法》文本结构及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对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户外运动概念、及在小金开展户外运动的组织需满足的条件等进行了说明。
(二)第二章为户外运动的组织与管理。共6条,就高危险性户外运动项目的管理、小金县境内户外活动的管理分工、审批、备案、成立户外运动组织、开展户外活动的前置条件、协作比列、保险、申请户外活动需提供的材料、活动结束后需提供的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第三章为户外运动区域管理。共8条,就户外运动线路的确定、线路开发、更改线路的处理、线路设置的原则、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开展户外活动等做出了规定。
(四)第四章为安全责任。共5条,就户外运动组织开展户外活动安全责任、开展户外活动装备、发生事故后的救援、事故原因分析等进行了规定。
(五)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共2条,就发现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对未经批准和取得许可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的处罚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开展户外活动过程中不文明行为的处罚。
(六)第六章为附则。共5条,对港、澳、台人员,外国人到小金县开展户外活动进行了规定,对超出本管理办法的事项管理进行了说明,规定了生效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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